本院根据上海运动草坪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于 2025年11月11日裁定受理温州德信东宸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德信公司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2025年11月13日指定周光为管理人。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 德信公司的债权人应在 2026 年1月28日前,向德信公司管理人( 联系人:季恬卉 、 张一帆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 592 号新益大厦A幢 801室 )申报债权。 未申报债权的 , 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德信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德信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 2026 年2月4日上午9时在龙湾区人民法院第十五审判庭( 温州市龙湾区龙江路800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德信公司法定代表人、 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股东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管理人)提交公司印章、 账簿、 文书资料、 财产状况说明、 债务清册、 债权清册、 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等,若未能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导致无法清算的, 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依法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