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宁波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甬民发〔2013〕106号)和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甬民发〔2024〕43号)等,经社会组织自评、第三方评估(含专家组实地评估、财务审计、社会评价调查)、评估委员会审核和媒体公示等程序,2024年度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评估等级结果通报如下:
上述评定为3A级(含)以上评估等级的,且在等级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自然纳入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目录。希望获评3A级(含)以上评估等级和跟踪复评达标的社会组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更好地引领全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